古人有云:树之有皮,人之有脸,缺者无生。 树皮护树免虫害,人脸保人无耻辱。树若无皮,则虫害至也。人若无脸,则亡期将至也。然有人置脸于椅上,与尻无二样。视天理为粪土,无问苍生之意。 自定天法,终亡于狂妄。怪罪于人,思万物为己有。以己为众人,忘他人之意,毁自而损他人。奴役他人,忘他为人。所谓生者,生当为人。己不达而需他人,他不至则骂辱之。自取无德,依言他人。耻于何处哉?